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简介
 来源:国交处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6/13 15:33:47  浏览次数: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外事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外事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向有关部门提供学校外事工作总结和外事活动信息。

三、负责与上级外事部门及国(境)外有关机构、部门联系,对重大涉外问题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及上级外事领导部门汇报。

四、负责审核各学院(部门)报请审批的有关涉外事项的报告;协调学校重大国际交流工作和涉外活动。

五、负责组织或(配合)接待来校访问的外宾和专家,指导协助各学院(部门)的外宾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学校领导参加外事活动。

六、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等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和学术科研工作;利用对外交流渠道,积极牵线搭桥,引智引资,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务。

七、负责编制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计划,并负责和协调聘请外教工作,对所聘专家进行合同管理及提供必要的服务。

八、负责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因公出国(境)的手续办理;负责组织实施对出访人员进行行前教育;负责收回和保管出访人员的因公护照,并负责延期等事项。

九、负责对学校外事干部及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学校和以校领导名义对外交往的书信、发言等的翻译与传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和处理全校有关港澳台事务。

十二、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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