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赴台)
 来源:国交处   国交处出入境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6/05/18 08:13:14  浏览次数:


申报材料说明

1.台湾邀请方材料包括

1)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邀请单位/国际会议主办方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申请时须提交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中文翻译件由申请人自己提供。

2)专业活动计划书

3)行程表

4)赴台人员名单

5)政治承诺书

6)邀请单位简介

7)入台许可证

2. 参加学术会议

参加学术会议者,一般需提供论文录用信和论文摘要。如没有发表论文,需提供作为特邀报告人或主旨报告人参会的邀请信。

3. 日程安排或研修计划

日程安排请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出境一个月以上进行科研合作或者研修须提交研修计划。

4. 出访任务说明

请写明出访任务的重要性以及团组成员出访的必要性。以参加国际会议为例:须写明本次国际会议在学科领域的影响力,举办单位的层次,被邀请人的论文录取情况,是否被邀请做口头报告,参加会议对本单位的学科发展所起的作用与贡献等。

5. 出国公示

团组负责人在其所在部门的网站或学校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6. 预算审核

预算审核部分由财务处根据年度预算或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填报说明:预算财务审核意见中“审核依据”一栏请填写经费开支的项目名称及代码,并

请同时上传项目预算截图作为附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江南大学财务信息门户http://172.18.7.8,选择“项目经费查询——项目负责人查询”,

选择项目后点“其他查询功能”中的“预算情况”。“审核内容”一栏请按照国家财政部下发的《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表》填写相关内容,财务处负责审核合计数是否超出项目预算数。

7.双跨团组

双跨团组须提供征求意见函、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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