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计划内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的通知
 来源:国交处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4/24 10:26: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随着我校国际交流工作的日益增多,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来校交流、讲学和合作研究,已成为优化我校师资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校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工作之一。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普通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工作,普通聘专项目可常年申报。

一、聘请原则

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坚持保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开展,扶持新兴交叉学科的原则。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发展、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或与海外高校建立长期的国际交流合作关系的需要,于每年9月5日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报送计划并经教育部核批聘请的长期外教(含语言外教和专业外教)和短期项目专家。长期外教指应聘来校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语言类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及来校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专业专家;短期项目专家指来校工作一周以上、三个月以下的项目专家。

二、申请方式

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在此期间内,各学院教师有2015年聘请外籍专家需求者均可提出申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在2014年9月,根据教育部和外国专家局要求,将各学院的聘请项目计划汇总上报教育部和国际交流司。请各学院汇总后提交《江南大学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此外,各申请者应在短期外国文教专家到校前两周,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商定专家的工作任务和日程安排及经费预算。

普通项目短期专家的接待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接待规定执行。

三、成果总结

聘专项目负责人应做好聘请效益和成果的总结工作。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填写《江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成果表》(见附件2),将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效益等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并提交专家在校期间工作照片2-3张(电子版)。

附件:1.《江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申报表》

2.《江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成果表》

联系人:孙梦黎

电话:85913625

Email:mlsun@jiangn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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