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交处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2/26 13:30:4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已开始。为了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校与世界各地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我校的建设和发展步伐,特通知如下:

1.凡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各类人员,均可申请。教师需结合国家的需要、学校的发展、个人的成长,提出申请。申请者要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和出国留学申请表的填表说明。首先需进行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受理机构为江苏省教育厅。学校将于2013下半年组织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受理机构为江南大学。

2.为了保证申请的成功,申请者A.要有详细、切实可行的留学计划,请仔细查阅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B.留学项目应是所选择国家的强项。C. 外语未达到要求者,也可申请,但申请人确系我校教学、科研或管理骨干,其申请学科、专业确系我校急需,并提供外语能力证明。D.《2013年公派留学部门推荐意见表》中相关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具体情况填写,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3.申请人须按顺序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序号

材料清单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

《2013年公派留学部门推荐意见表》见本通知附件

3.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所有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务必于2013年3月11日前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3年公派留学部门推荐意见表

联系人:丁立建、何健

联系电话:8519776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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