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爱因霍芬科技大学博士生项目
 来源:国交处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2/13 19:59:15  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介

荷兰爱因霍芬科技大学(Eindhov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成立于1956年,是荷兰的三所工科大学之一,其所坐落的爱因霍芬市位于荷兰东南部发达的工业区,距离德国及比利时边界仅50英里,很多著名的国际化大公司包括著名的飞利浦公司总部都建在该地区,国际性的高科技机构和高科学研究学院保证了爱因霍芬大学优秀的科研水平。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与爱因霍芬科技大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爱因霍芬科技大学联合奖学金项目。该项目将选派我国优秀人员赴爱因霍芬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不限人数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至多为48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以下单学科领域的研究: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纳米技术与新材料。申请人可申请在爱因霍芬科技大学进行上述专业领域的任何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学习。

(备注:我校和爱因霍芬科技大学签有校际合作协议,特别是在设计领域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该校胡军教授受聘为我校设计学院客座教授,胡军教授所在的工业设计系亦招收博士生,申请人专业背景可以是: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工程。详见:http://www.drhu.eu/2012/02/scholarship-from-csc/

三、资助内容

爱因霍芬科技大学负责向奖学金获得者提供学费和科研费用(Research Fee)的资助。CSC将按照中国政府规定向奖学金获得者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含医疗保险),一次性中国至荷兰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和签证申请费。

四、申请条件

1. 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2012年)》规定的申请条件。

基本要求:硕士学位,雅思6.5。详情请参阅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211.151.90.20/?projid=3

2. 其他条件

获得爱因霍芬科技大学无条件书面入学通知。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爱因霍芬科技大学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五、申请办法

1. 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 申请准备

2012年3月1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爱因霍芬科技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在申请时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爱因霍芬科技大学联合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Eindhov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Joint Scholarships)。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4.申请受理方式

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机构自2011年11月1日起提供咨询。

5.申请材料

①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 爱因霍芬科技大学正式邀请函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 向爱因霍芬科技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邀请函为准。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010-66093934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chenlin@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2012年3月1日前

申请

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2.

3月1日-3月20日

报名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① 申请时应提交爱因霍芬科技大学正式邀请函。

②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3.

4-7月

评审、录取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4.

9月起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1.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5.

派出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联系人:秦 洁

电话: 8591362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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