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资助出国留学 一般情况下,每年12月至次年3月中旬由个人在网上填写申请,学院领导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个人申请表(2份纸质)报国交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会商人事处,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留学事项及表格,可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并下载)。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考试(PETS5, WSK),一般是在4月和10月报名,6月和12月考试。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获得批准的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办理出国手续,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遴选及协议书签订由人事处负责,国际交流合作处协助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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