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507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等级、名额及金额:
(一)台湾学生奖学金:
1、一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6000元
2、二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
3、三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
(二)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
1、一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6000元
2、二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
3、三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
二、评选对象:大二及以上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三、申请材料:
1、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成绩单(需签字盖章)
3、 其他获奖证明
四、工作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12月18日(周一)前提交上述申请材料至学院;
2、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交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行政楼A411);
3、 由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评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审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附件: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2018年江南大学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流程及遴选条件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86-510-85197762,85913623,85913625
服务邮箱:gjch@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