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14 09:32:51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507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等级、名额及金额:

(一)台湾学生奖学金:

1、一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6000元

2、二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

3、三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

(二)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

1、一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6000元

2、二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

3、三等奖1名,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

二、评选对象:大二及以上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三、申请材料:

1、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成绩单(需签字盖章)

3、 其他获奖证明

四、工作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12月18日(周一)前提交上述申请材料至学院;

2、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交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行政楼A411);

3、 由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评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审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附件: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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