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学生的国际交流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 “远翔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留学类:参加2019年春季和秋季留学项目的本科生;
(二)学术专项类:参加2019年获批学术专项的本科生(学术专项获批项目详见附件4);
(三)游学类:参加2019年寒暑期游学项目的本科生;
(四)各类别中的突出表现奖,包括:
1. 2017年一学年交流项目(留学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
2. 2018年春季和秋季一学期交流项目;
3. 2018年暑期学术专项和游学项目;
4. 2019年寒假学术专项和游学项目。
备注:1.已经成功获得过“远翔奖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同类型奖学金;
2.除留学类特别奖外,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项目资助的学生不得申请远翔奖学金留学类其他奖项。
3.已获得“远翔奖学金-至善学院专项”资助的至善生,不得再申请全校层面同类型“远翔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办法:按照《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见附件1)执行。
(二)按GPA测定:GPA为入学后至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累计绩点,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参照填写,学院教务办严格审核、学校教务处复核。
三、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成绩单原件;
2.英语成绩复印件;
3.留学或游学感言;
4.申请突出表现奖的学生需另附自我陈述;
5.护照或通行证、签证或签注复印件,同时已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另附出入境页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填写《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三)上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2019年6月28日(周五)前将《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以及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A208),并将《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jk@jiangnan.edu.cn。
(四)组织评审。由“远翔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评审。
(五)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附件:1.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2.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3.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
4.2019年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术专项获批项目一览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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